logoTPOT_木鱼札记
首页 登录
事实胜于雄辩

辩西哲说:事实胜于雄辩。我当初很以为然,现在才知道在我们中国,是不适用的。去年我在青云阁的一个铺子里买过一双鞋,今年破了,又到原铺子去照样的买一双。一个胖伙计,拿出一双鞋来,那鞋头又尖又浅了。我将一只旧式的和一只新式的都排在柜上说道:“这不一样……”“一样,没有错。”“这……”“一样,您瞧!”我于是买了尖头鞋走了。我顺便有一句话奉告我们中国的某爱国大家,您说,攻击本国的缺点,是拾某国人的唾余的,试在中国上,加上我们二字,看看通不通。现在我敬谨加上了,看过了,然而通的。您瞧!十一月四日。

上一篇:智识即罪恶
下一篇:估《学 衡》